关于开展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15:26来源:安徽省信访局 作者:站点管理员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市、县信访局,省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2019年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集中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是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我省信访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要事,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和法治化水平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集中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对于贯彻实施《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为主线,集中利用《条例》审议通过至施行这段时间,精心组织《条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在全省上下营造依法有序信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新时代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

一要组织社会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翻印《条例》单行本,编写《条例》宣传单、明白纸等相关宣传资料,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要把《条例》纳入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内容,全方位、多渠道、高密度宣传《条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信访宣传大篷车、组织巡回宣讲、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省政府信访局组织编写发行《条例》解读,商请省司法厅将《条例》纳入“12.4”全国宪法日宣传内容及2020年安徽省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二要开展新闻报道。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开辟《条例》宣传专板专栏,通过刊播《条例》内容、领导干部学习体会、专家学者评论等,深度解读《条例》的立法原则、精神和亮点,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探索移动化矩阵化的报道方式,发挥好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加强创意策划,制作推出微视频、微动漫等融媒体产品,不断提升新闻宣传效果。

三要抓好学习培训。在省委、省政府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视频动员会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采取视频大课堂、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对市县乡三级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推动参训人员准确理解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主旨精神,为执行好运用好《条例》奠定基础。

四要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凡与《条例》规定有抵触的,及时修改完善。凡未按照《条例》规定建立相关制度的,坚持问题导向,抓紧研究,科学论证,及时出台,指导实践。要认真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把《条例》贯彻实施引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对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是贯穿今年第四季度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集中宣传活动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集中宣传活动方案,逐项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紧启动实施。要按照讲求实效、把握重点、隆重简朴的要求,加强上下左右沟通协调,形成做好集中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要统筹协调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对群众、面向社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处理好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以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推进年度工作,以年度工作的圆满完成检验宣传活动的实际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省政府信访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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