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把“速度”和“温度”释放到信访工作中

发布时间:2021-09-06 17:18来源:省政府信访局 作者:王东宇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在一起上访环境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之后,上访群众再次来到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室,紧紧握着信访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非常感谢省厅及时派员到现场检查,前期反映的噪声、异味问题解决了,我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这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开展环境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等访为主动带案下访,努力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在削减信访存量的同时,立足于从源头减少信访增量。
“环境信访无小事、群众满意是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督促指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妥善解决环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变被动上访为提前介入,将环境信访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及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在信访办理过程中,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及时掌握熟悉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能够现场解释答复的第一时间解释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最大限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速度,体现了信访为民的“温度”。
“心里装着群众,用心倾听群众心声,解群众之所忧,让群众满意和认可,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标准,也是我们作出的承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沈世伟如是说。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访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100%。今年上半年,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国第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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