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厅〔2002〕32号)文件规定,省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的来信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交办的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市、县和省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负责征集、筛选人民群众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省驻京接访劝返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省进京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市、县和省直部门的信访工作。
(五)负责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办理和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指导全省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市、县和省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了解并掌握全省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信访局2015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分别为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省网上信访信息中心。安徽省信访局编制63人,目前在职62人,退休人员9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指针,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推进信访工作制度三项改革,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为把安徽建设成全国最稳定的省份之一做出新的贡献。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信访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1934.2万元,系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信访局2015年收入预算19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4.2万元,占100%。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信访局2015年支出预算19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万元,占52.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26.2万元,占47.9%,主要用于完成2015年度信访工作任务支出等。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安徽省信访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9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93.2万元,占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万元,占6.1%;医疗卫生支出55.6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693.2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1.1%。其中,“行政运行”预算7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机关服务”预算4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信访事务”预算906.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15年度信访工作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18.6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2.6万元,增长23%,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5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64.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5.6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4万元,增长8.5%,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4.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66.8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9万元,增长9.6%,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1.5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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