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12-05 10:0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财务、档案、保密、会务、联络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主任:汪  驰      电话:0551-62602089

2、办信处

负责办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来信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交办的信访件;

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督办重要的来信案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通报来信情况;办理有关信访事项。

处长:徐永祥        电话:0551-62603439

3、来访接待一室

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处理群众赴京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协助国家信访局做好赴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

督办重要的来访案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协调处理有关地方、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办理有关来访事项。

主任:赵德莉          电话:010-89292969

4、来访接待二室

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处理群众来省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督办重要的来访案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通报来

访情况;协调处理有关地方、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办理有关来访事项。

主任:许晓义          电话:0551-62603115

5、督查督办处

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交

办的信访件直接查处;负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对全省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指导。

处长:许  成            电话:0551-62602811  

6、研究室(省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负责向省内外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对本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建议,筛选、整理、报送省领导同志,并根据领导同志批示督办

落实;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重要信访工作文稿;负责信访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承担有关信访工作目标

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编写有关内部资料。

主任:杨中华              电话:0551-62603427

7、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负责省人民政府复核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受理、转办、审理等工作。

 主任:徐晓兵       电话:0551-62602815 

8、综合指导处

承办指导省直单位和市县信访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

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长:余  疆         电话:0551-62602118 

9、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专职副书记(处长):曹松洪                电话:0551-62601605

10、省网上信访信息中心(省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负责全省信访信息化建设和网上投诉受理、热线电话、网上留言、省长信箱等网上信访事宜。

主任:朱红梅         电话:0551-62603209

二、办公地址

机关办公: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

信访接待: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富路9号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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